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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司法局“五招”有效促进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能力提升

发布日期:2020-08-11 16:55 [ ] 浏览次数:

 当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区矫正队伍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力量。随着《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迫切需要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作为组织保障。亭湖区司法局着眼当前形势,以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问、训、考、查、评”的方式,有效促进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能力提升。

 一是时常问。提问是知识转化、能力内化的有效手段。亭湖区司法局坚持逢会必问、逢查必问的原则,重点提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近期生活工作及思想情况、应知应会业务知识等内容,要求每名社工对本职工作做到“一口清”。通过时常提问,让所有社工时刻感受到能力恐慌意识和学习紧迫意识,增强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分类训。针对不同社工素质情况,亭湖区司法局采取集中训与个别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针对普遍共性和统一规范问题,利用社区矫正中心业务培训室,组织开展集中培训;针对新入职、业务能力偏弱的社工,将被临时抽调至社区矫正中心,采取短期集训、以工代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强化。

 三是定期考。坚持每月一考、以考促学,每次考试由区司法局领导亲自命题、区检察院到场督考、监狱挂职民警负责阅卷,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江苏省“百万网民学法律·学习社区矫正法专场知识竞赛”题库等应知应会业务知识。每月考试成绩及时通报,并作为季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是随机查。亭湖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经常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临机对部分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在方式上,主要采取登录内网平台“线上查”与走访司法所“线下查”相结合;在内容上,突出内网平台数据录入、纸质台帐资料整理等。对查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求在每月社区矫正形势研判会上做出深刻反思。

 五是过程评。为充分调动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亭湖区司法局专门研究制定《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绩效考评办法》及《业务考核评分细则》,落实季度阶段评、年度综合评制度,区分基本素质考评和业务素质考评两项内容,并增设加扣分项。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由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基层司法所将上季度考评情况汇总至人事部门,年度综合考评成绩直接与社工绩效奖金、岗位调整和评功评奖挂钩。(亭湖区司法局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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