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规章实施周年报告暂行规定》(苏依法办[2020]10号)相关要求,我局对《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2月1日施行以来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总结,有关情况如下:
一、《办法》施行总体情况
《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一)全面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一是科学制定宣贯任务。为确保《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得到全面宣传贯彻,我局制定了贯彻实施《办法》十项工作任务,从机制、力量、设施、措施、保障等方面督促各地和相关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办法》,推动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登上新台阶。二是集中举办培训活动。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我市养犬管理工作,2020年3月,我局组织全市公安、农业农村、
城管等部门和大市区村(居)的相关干部、人员,召开《办法》宣传贯彻培训会,详细解读条款内容,开展智慧犬管系统和二维码犬牌应用培训,展示捕犬车辆和装备,就扎实做好《办法》宣传贯彻和全市养犬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全警进网格,入户送平安”活动,组织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市民广场、居民小区等部位,发放告市民一封信、文明养犬手册、张贴通报,让市民充分了解养犬管理相关事项,鼓励引导市民养犬免疫、领牌。在“110”宣传日、《办法》实施一周年等时间节点,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活动,依托公安微警务发布23篇专题报道,拍摄制作文明养犬宣传片1部、公益广告片2部,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市民广场大屏播放宣传,在公共场所摆放50余台“盐之安屏”宣传文明养犬和曝光不文明行为。先后组织在全市267个居民小区开展“文明养犬进小区”巡回宣传活动,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犬只登记、发牌和免疫等工作。期间共登记、免疫3864只犬,发放犬牌3413个,提供文明养犬咨询3.4万余次,发放管理手册、宣传单和一封信10万余份,赢得群众一致称赞。
(二)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贯彻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办法》规定,市、县两级相继建立了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启动常态定期会商机制,由联席办牵头,组织协调养犬管理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人员到位、管理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市联席办组织成员单位对全市养犬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题检查,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二是合力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以来,我局先后牵头开展全市第三、四轮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和公安民警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进学校,发放《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45.8万份、悬挂标语横幅3868条、张贴通告5.1万余份,纳管犬只3.6万余只、迁移禁养犬137只、累计捕捉收容流浪犬、无主犬1694只,查处涉犬行政案件181起、行政处罚177人,规范宠物医院、商店出店经营150余次,暂扣犬笼等工具50余件。通过合力整治,市区无主犬、流浪犬数量明显下降,遛狗不牵绳、宠物犬随地便溺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三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日常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公安部门常态开展流浪犬、无主犬捕捉收容工作,依法处置涉犬警情和查处涉犬案件;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犬只免疫、检疫,免疫证明、标识发放和免疫登记工作;城管部门加大犬只便溺清扫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让人行道成为“干净道”“放心道”,对摆摊设点售犬和宠物商店、医院出店经营开展清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做好从事犬只经营活动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健全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服务体系,开展狂犬病预防处置,加强疫苗管理、冷链监测和狂犬疫情监测,开展狂犬病知识宣传,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宣传、财政、国资委、生态环境、住建、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市区养犬管理工作。
(三)立足长远,落实长效措施。一是制定规范标准。我局牵头编制下发《办理违法养犬行政案件的常见类型和处罚(处置)依据》和《关于涉犬警情处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基层依法开展警情处置和案件办理工作,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出台《禁止饲养的危险犬名录和标准》,明确35类犬为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犬只,包括危险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身高在60厘米以上、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二是强化日常管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市科学布建犬类狂犬病免疫点174个(大市区35个),方便群众就近为犬只接种疫苗,犬只经免疫并登记后,免费取得免疫证明和犬牌。研发全市智慧犬管系统,配套二维码犬牌应用,实现养犬免疫、登记、违规查处、犬只收容及去向等信息全流程覆盖,目前已登记养犬信息8.7万余条、办证发牌信息5万余条,累计登记流浪犬信息3387条,禁养犬信息58条,共有“犬卫士APP”用户50898人、“犬管APP”用户3000余人。在全市组建了12支捕犬专业队,共配置捕犬车12辆,每车配捕犬员4人、2套捕犬工具和相应防护装备,常态化开展巡逻和流浪犬捕捉工作。三是建立收容救助中心。专门投入600余万元建成盐城市犬只留检所,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犬只设计容量500只,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具备留检、免疫、医治、领养等功能,用于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收管救助等工作,同时设置宣教区和互动区,打造盐城文明养犬宣教基地。指导全市建成市区、响水、滨海、阜宁、射阳、建湖、东台、大丰等8个犬只留检所或收容救助中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年多来,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办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违规遛犬、饲养危险犬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不文明养犬行为未得到根本遏制。经过一年多的大力推进,目前全市已纳管登记犬只87840条、流浪犬3387只、禁养犬58只。但随着“养犬热”升温,各类犬只数量增长较快,据估算,我市实际养犬数为20余万只,仍然有大量的犬只未登记、办证、免疫,养犬管理的覆盖程度还不高,不文明养犬、违规养犬现象仍时有发生,养犬人不登记、挂牌、免疫,外出不束牵引带、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等违规养犬现象时有发生,一户养多只犬、饲养烈性犬、不为大型犬只戴嘴套、犬只噪音扰民的现象依然存在,治理难度不断加大,涉犬警情多发、狂犬伤人事件也未杜绝。
二是现行《办法》管理手段力度不足。《办法》实施以来,公安、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多轮次集中整治,加大对违规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但仍有少数单位处罚数几乎为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只能针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等三种情形进行处罚,但在如何测定犬只噪音分贝、如何界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如何认定放任驱使情节等多方面存在取证难、处罚难的客观现象,导致执法效果不好,市民仍然有意见。在具体养犬管理工作中,对登记养犬人信息、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危险犬,以及其他违反《办法》的情形,缺少有力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手段,导致《办法》约束力不够,无法达到足够震慑效果。
三是部门联动机制运行不畅。在管理实践中,目前犬管工作主要依赖公安110警情处置和养犬人自觉登记免疫办证。虽然各地均按照《办法》规定成立养犬管理联席办,但因缺乏管理依据和考核监督,部门之间缺乏沟通配合,“各自为政”“联而不动”的现象较为普遍;登记办证上牌和免疫“一站式”服务尚未普及,部分基层动物防疫机构未使用公安机关牵头研发的智慧犬管系统,导致有的养犬人为犬只免疫而不办证上牌,有的养犬人须到不同地点为犬只免疫、办证上牌,便民服务不到位;犬只管理工作目前未能延伸至乡镇(街道)、村委(社区)等基层组织,一些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的作用也未得到有效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5月1日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了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义务,对养犬的禁忌进行了明确规定。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结合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中的意见建议,紧盯我市养犬突出问题,统筹做好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精细服务等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水平。
(一)推动出台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今年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市犬只留检所开展《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我局将以此为契机,学习借鉴南京、苏州、常州、宁波、佛山、海口等省内外城市养犬立法经验,围绕养犬管理工作机制、养犬登记、强制免疫、区域管理、行为规范以及罚则设定等方面,加快推动养犬立法,为有效解决遛犬不牵绳、不悬挂犬牌、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以及重点管理区饲养危险犬等突出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撑。
(二)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将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养犬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主动加强与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养犬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基层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促进居民文明养犬意识不断提高,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三)强化养犬管理工作措施。按照“政府监管、基层组织参与、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和禁限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文明养犬教育引导。依托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一犬一牌”,严格核对犬主实名信息,督促养犬人主动免疫登记、领牌。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不如实登记和不配合免疫领牌的养犬人,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突出对携犬外出不束牵引带、违规饲养危险犬等行为的整治,及时收容流浪犬、烈性犬和捕杀狂犬,实时曝光一批涉犬违法案件和养犬人,最大程度减少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四)完善养犬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市、县两级设立实体化养犬管理机构,组织动员社区物业、行业协会、志愿服务者等多元参与,为养犬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犬只收容留检制度,监督犬只留检所规范运行,在“末端关爱”环节给犬只一个温馨的家。
盐城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