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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四强化”助推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11-28 17:54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滨海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和水平,聚焦强化思想认识、专业水平、调解在前、靶向监督,助推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思想认识,规范办案流程。以“复议为民”为宗旨,将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作为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第一要务,在工作实践中牢固树立“有职必有责”的责任意识。坚持“应收尽收、应调尽调”的原则,在立案前了解当事人实质诉求,引导当事人现场调解,针对争议不大的案件,指导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先行沟通。在审理过程中,通过听证等程序,积极开展调解和解,实现案结事了。畅通我县行政复议渠道,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立案窗口,在16个镇(区、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件,受理72件,针对材料不全、表述不清的申请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事宜,充分保障申请人行使复议权利。

强化专业水平,设置职业门槛。严把行政复议人员入口关,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文件精神,设置科学合理的职业门槛,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确保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具有较高素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无法进入复议队伍、难以胜任复议工作的人员及时退出,构建“能进能退、优胜劣汰”的行政复议人员调配机制。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专家门诊”的要求,吸纳县域内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组建行政争议化解“专家库”,对案件事实、争议化解方案等内容开展全方位把脉、论证,有效降低行政争议化解方案的法律风险。加强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通过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释法说理、沟通协调、宣传动员、情绪疏导能力,引导行政复议人员正确评估、科学处置舆情风险。

强化调解在先,构建联动体系。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由县司法局牵头,推动市场监管、卫健委等成立16家行政调解委员会,明确各调委会建立联合调解模式,紧密联动,对于一例纠纷涉及多部门的案例,要求相关部门集中至县调委会联调联解,限时办结。强化1+15+N联动调解,助力诉源治理工作,构建从纠纷受理到司法确认的全链条运行机制,法院诉调工作室负责协助各行政机关调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关口前移、全程化解”,突破以往单一固化的书面办案模式,突出案情分析,强化针对性调解。今年以来,已受理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44件,审结30件,其中6件通过协商调解由当事人自愿撤诉,大部分为土地征收或者征用类案件,无败诉案件。

强化靶向监督,推动工作实效。建立行政案件即时报告、包案化解考核机制,形成全县行政案件动态清单,定期制发提醒函、告知书,督促涉案部门负责人做好行政争议的应对和化解工作。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面审查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裁量基准运用等,对行政复议案件较多的行政执法行为,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会同检察院联合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着力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注重“案外”下功夫,力求实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建立发布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每月通报、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整改情况跟踪反馈、强化年终考核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或做法。

来源:滨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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