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都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民政局等六部门单位联合出台《盐城市盐都区村集体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是全市范围内首个针对民事诉讼中村集体出庭应诉的规范指引文件,旨在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责任落实,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主动履职,有效遏制虚假诉讼,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
《指引》中对盐都区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范围作了明确,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出庭应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将该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村(居)绩效考评。同时,《指引》要求区各职能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列举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情形。
《指引》的出台,不仅能够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履职能力和应诉水平,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进程,还能减少涉村集体矛盾纠纷,有效优化基层治理能力,对全市的法治乡村建设起到了率先示范作用。
来源:盐都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