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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我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28 11:37 [ ] 浏览次数:

                                              

贯彻落实我市《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进一步排查人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去年以来我市范围内发生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受理范围

执法不规范问题。: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如:“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如: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问题线索

三、问题线索受理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1.线索提供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实等相关证据。

2.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以下线索将不予受理:已经法院、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生效裁决或者正在审理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案件。

特此通告。

 

 

盐城市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整治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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