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教育监管力度,强化落实社区监管措施,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有效开展。2024年9月18日下午,盐南高新区司法分局联合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走进庭审现场,旁听罪犯夏某涉嫌盗窃罪的庭审活动。
庭审中,开发区人民法院当庭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对夏某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当庭宣判收押。在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在目睹被告人当庭做出的深刻忏悔以及法官宣读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后,所有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心里都产生了极大的触动,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起到了震慑作用,达到了警示教育效果。
在法庭教育环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以此案为戒,严守法律红线,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身份意识,真诚悔过;要加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知识学习,自觉敬畏法律、尊崇法律,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要深刻认识“缓刑不是无刑”,时刻牢记“心有所警、行有所戒”,切忌以身试法;要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自觉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感,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 ,本次庭审旁听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了“观摩旁听一片、警示教育一片”的预期效果,对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参加旁听庭审的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本次庭审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再次给自己敲响了警钟,今后会倍加珍惜社区矫正机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努力矫正,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盐南高新区司法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