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盐城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法治盐城建设”实地督察工作辅导会,启动对9个县(市、区)的年度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姚世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法治督察的重要意义。法治督察是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保障中央和省、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自2020年以来全市连续6年将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自2021年以来连续5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督察。今年是法治盐城建设“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盐城”,做好法治盐城建设实地督察对于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盐城实践、推动法治盐城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在全省继续进位争先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督察工作内容。本次督察在年初已被列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2025年盐城市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重点督察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督察各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检验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效果。二是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强化“关键少数”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担当。三是督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重点察看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四是督察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情况,重点察看司法所规范化“三项建设”情况。
会议要求,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察组要认真履行督察的政治责任,以督促干、注重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相关要求,不搞层层加码、不增加基层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本次督察共组建3个督察组,将通过见面沟通、网络检索、书面核查、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会上对如何开展督察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督察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来源:法治调研督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