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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之星】曹磊:新时代“最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图)

发布日期:2022-03-07 17:54 [ ] 浏览次数:

曹磊,女,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响水县开发区法律服务所一名法律工作者,承办响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工作,连续3年获评盐城市司法局“先进工作者”,其承办的案件多次被评选为省律协“优秀劳动争议案件”、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等称号。2022年2月,曹磊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十佳办案能手”。

秉持公心,认真办理维权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曹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积极协助政府、法院化解矛盾,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2018年12月,响水县李某应聘到某镍业有限公司,后赴该公司设于印度尼西亚的工厂工作,工作中不慎被钢板砸中受伤。由于事发后该公司没有及时为李某申报工伤,待伤情基本稳定后,李某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告知已超过时效。李某要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但该公司在支付医疗费后,每月仅按响水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李某1620元,其他费用拒不赔偿。2021年4月6日,李某来到响水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指派曹磊同志办理。她代受援人向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某镍业公司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治疗期间应发工资等共计32万余元。最终,法庭采纳了她的意见,判决被告某镍业公司向李某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317978.92元。2021年8月2日,接到受援人反馈称已收到公司的全部赔偿款,因疫情原因邮寄锦旗一面表示感谢。

坚守初心,解决受援人诉求

认真钻研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认真学习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作风严谨,恪守诚信,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尽心尽职,受到受援人和社会广泛好评。加入到响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团队以来,面对弱势群体,凡是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都将其引导进入法律援助。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在向她寻求法律帮助时,都认真接待,耐心提供咨询意见,多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成功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了受援人和当地政府的高度认可和称赞。2020年3月,疫情非常严峻,响水县开发区某针织企业61名职工聚集县法援中心,要求法律援助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启动快速受理机制,指派曹磊承办此案,曹磊迅速做好疏导工作,经线上线下多次与企业对接,依法依规顺利讨回61名职工64万余元工资,及时化解疫情风险和集体上访事件苗头。

传递爱心,温暖困境儿童

曹磊2019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件,2020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件,2021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2件,案件数量质量全县领先。办案时她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据理力争,获得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充分尊重。2020年12月18日,杨某宇在其姑姑杨某艳的陪同下,来到响水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寻找母亲,要求其母亲给付抚养费。杨某宇是响水县黄圩镇云梯关村人,其父亲杨某在2020年9月突发疾病去世,而母亲曾某早在其1周岁后便离家杳无音讯,失去双亲的杨某宇跟随爷爷、奶奶一同生活户。鉴于曾某户籍地址为湖北省崇阳县青山镇。曹磊分别通过与当地政府办公室、民政部门电话取得联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曾某自2021年3月份起,按每月700元负担原告杨某宇抚养费至其十八周岁止。同时,她还与县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帮助杨某宇申请到民政部门困境儿童认定,每月发放困境儿童补助 1000 元。

2019年至今,曹磊先后为520余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近3000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每年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都在200万元以上,开展义务法律培训20次,参与拍摄抖音普法小视频46个,播放量超20万次,收到锦旗11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曹磊坚持将法律人对社会的责任心融入其援助生涯,始终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追求公平正义,着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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