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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司法局打造“和为贵”人民调解品牌(图)

发布日期:2023-01-10 18:05 [ ] 浏览次数:

东台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举措,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抓手,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强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管理,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着力打造“和为贵”人民调解品牌。

一是立足队伍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人民调解员选任,按照高素质、高标准的要求,严把人民调解员准入关,选拔口碑好、责任心强的热心群众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同时,动员和鼓励具有较高威望、熟悉法律知识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每年组织500余名人民调解骨干参加全市人民调解专题培训班,邀请法官、资深律师、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授课,致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定期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比和现场指导,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卷宗制作和调解协议书撰写水平。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增强调解实效。坚持预防为主、防调兼备的工作思路,做到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矛盾激化前,不断完善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重大纠纷讨论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快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程,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协议书制作、档案管理等内容,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相关匾牌制度全部实现统一上墙,确保调解范围、调解程序、调解纪律及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全公开。

三是狠抓普法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以人民调解骨干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加深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度。把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作为预防矛盾纠纷的最佳方法,坚持把法治宣传和思想教育贯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行动的全过程,注重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在基层营造良好和谐的法治氛围。

来源:东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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