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政法业务协同电子卷宗制作规范(试行)》《江苏省政法业务协同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单轨制应用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切实推动盐城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业务数据协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经多方协调,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关于做好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政法业务数据协同工作的通知》,加强规范两类案件协同运行机制,确保市内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业务数据线上协同率100%。
一是高度重视,多方协调联动。市司法局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召集条线分管领导、相关业务处室和技术部门负责人细致探讨协同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目标、明职责、明节点、明抓手,为协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与其他政法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开展专题座谈交流,形成积极共识,促使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案件的实体信息在部门之间高效流转,聚力向全程线上办理“单轨制”靠拢。
二是明确任务,打破数据壁垒。《通知》细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案件时各自开展协同工作的职责。明确所需协同的法律文书范围,涵盖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8项、交付接收12项、法律援助1项,并限定推送时间;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只接收线上流转,线下流转的可以拒绝接收;明确调查评估流转附件要求,避免以往只发委托函造成无效流转的情形。有力促进政法各单位在办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案件时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步提质,高效实现政法业务平台“数据库”“蓄能池”功能。
三是加强督导,提升办案效能。《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加强协作,安排专门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及联络员跟踪落实案件办理情况,持续巩固执法司法运行机制,从源头提升办案质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好线上法律监督的便利优势,加强执行权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障政法业务数据协同工作在政策制定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取得成效上相得益彰,不断释放法治效能。
来源:市社区矫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