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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出台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2-15 17:47 [ ] 浏览次数:

2月15日,盐城市司法局出台2023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条线要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聚焦均衡性、可及性和专业化方向,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为盐城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行动。办好省政府民生实事。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健全服务网点布局,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向社区和农村延伸。按照省政府民生实事要求,在全市新建66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并不断加强现有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紧围绕“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目标要求,突出抓好质量监管、服务规范、落实责任、网络建设、宣传引导等工作,确保常住人口受援率稳定在万分之十以上。抓好法援案件质量提升。牢固树立“质量是法律援助生命线”理念,加强常态化监管,每季度组织1次法律援助案件卷宗互查,年内组织2次承办律师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全程跟踪、同行评估、案件回访、表彰奖励等机制。不断畅通法援便民渠道。推动省级地方标准覆盖法律援助服务全流程,畅通“病残孤老幼”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帮助符合条件受援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

二是开展法律服务融合拓展行动。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彻落实省厅“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署要求,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主干,推进矛盾纠纷调处、非诉讼服务、复议办案受理等各类服务平台整体进驻,实行案件集中受理、服务集中供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揽子”服务。引导中韩(盐城)法律服务产业园功能发挥。用好中韩(盐城)产业园优惠奖励政策,吸引境内外专业特色明显、社会认可度高的法律服务机构入驻中韩(盐城)法律服务产业园。整合优质涉韩法律资源,“订单式”培养涉韩法律人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中韩法律咨询。不断加大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应用,实现需求和供给有效衔接。深化全市园区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全市13个省级以上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全市各类创业园区和企业孵化基地、农产品合作社、电商创业园区等延伸,组织“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深入各类园区开展“法治体检”,为园区对外招商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等提供法治保障,推动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推动多元服务力量参与基层法律顾问工作。引导青年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村(社区)法律服务,吸收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团队。发挥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资源优势,帮助村(社区)法律顾问收集基层矛盾纠纷信息,反馈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发挥“法润民生”微信群、“普法抖音直播间”等作用,打造“云端”法律服务团,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三是开展司法鉴定分类监管行动。狠抓质量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深化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对司法鉴定机构案件受理、登记统计、内部复核、档案卷宗归档等程序内容分执业类别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发挥司法鉴定协会行业监管职责,组织专家对相关技术争议问题进行统一规范,建立常态化交流研讨与监督管理机制,推动鉴定机构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司法鉴定行业监督管理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探索对司法鉴定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定,实行差异化监管。持续开展“家家到”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深化品牌建设,引领鉴定行业发展。鼓励鉴定机构根据业务需求,拓展鉴定项目,提升鉴定案件量。扶持和引导鉴定机构在现有鉴定业务上做优做精,做出口碑,做出影响,打造品牌所、规模所。健全鉴定机构信用评估体系,完善“信用+司法鉴定”应用场景实施方案,推进“鉴援一体”“鉴定惠企”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阳光鉴定,做细投诉处理工作。组织“司法鉴定开放日”活动,提升群众对司法鉴定的认识,消除误区。严格落实鉴定人负责、干预鉴定活动记录和报告制度要求,保障鉴定人独立公正鉴定。加强沟通协调,消除误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发挥司法鉴定协会专家委员会作用,积极介入司法鉴定投诉处理调查工作。对在日常检查和投诉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惩戒。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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