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新路径,针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因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支持缺失导致的性格偏执、抗压能力弱等情况,不断促进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提升自我认识、找准自我定位、实现自我价值。
一是开展心理修复,共建“心驿站”。入矫初期重点了解女性矫正对象的犯罪成因、家庭环境、经济条件以及个人性格、心理特征,为矫正对象精准“画像”。根据实际情况,精准把脉,县社区矫正中心联合“七彩阳光”心理老师对其实施心理矫治活动,展开“心理疏导 生活重塑”心理矫治。采用共情心理手段帮助其调控情绪,及时转移焦虑、痛苦情绪注意力,据此减轻内心痛苦;采用心理学思想、精神动力学和认知行为疗法为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配合司法所定期对其开展个别谈心教育、耐心沟通、平等对待,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全方位制定心理矫治方案,促其抒发内心想法,释放心理压力,帮助其恢复家庭、社会角色,助其消除因犯罪所带来的自卑心理和抑郁情绪,重拾生活信心,构建心理健康屏障。
二是开展技能培训,筑建“加油站”。运用“助人自助”理念,激发社区矫正对象潜能,提升专业能力,努力做到经济独立、思想独立。将适龄女性矫正对象,形成以小组为单位、采用互动的形式,提供花艺、茶艺、家政等系列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女性生活赋能和人生赋能培训等系列活动,促使女性社矫对象再创业、再就业。同时增强了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认同,培养了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女性独立。此外帮助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建立良好的社会资源网,广泛宣传就业帮扶、女职工保护等法律法规,鼓励待业女适龄劳动力积极参加县妇联、人社局和总工会举办的女性专场招聘会,通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等渠道寻得满意的岗位,实现人生价值。
三是开展多种教育,搭建“阳光桥”。根据女性社矫对象思想现状、犯罪类型、家庭情况、经济状况、适应社会能力、生活需求、性格特点等进行细致分类,量身定制矫正教育课程,开展法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言行指导教育、亲职教育、文化培训以及公益修复教育。通过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学习方案,以及观看《爱的传递》《回头是爱》《心墙》等社区矫正普法微电影让其从灵魂深处得到净化,更好地接受社区矫正;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详细介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引导女性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与家庭成员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通过“日行一善”主题教育,记录生活中的小善举,帮助其重树信心,培养奉献精神,学会更好地与他人相处;通过走访上门、集中教育等形式,对其进行教育引导,促进其价值观重塑,树立起正确的人生方向。
来源:滨海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