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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风采】曾志琴:让法治之花在基层绽放(图)

发布日期:2023-03-08 17:37 [ ] 浏览次数:

曾志琴,女,江苏唯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一名从业时间已达13年的执业律师。自执业以来,她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依法执业、执业为民,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踏实的工作态度,办理了一件件诉讼、非诉讼案件。曾获得盐城市“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第四届盐城市十佳青年律师、盐城市“十佳公益律师”、建湖县“五一巾帼标兵”、建湖县司法行政系统“三八红旗手”等,承办案件获评盐城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江苏省“优秀法律援助案件”等荣誉。

一、坚定信念,好学不倦

她始终认为学习是执业之基,立身之本,抓住一切机会学习,学政治、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坚持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向当事人学、向实践学。始终将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作执业首要准则,在执业过程中积极追求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20年,十多名农户委托她代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她不厌其烦、先后10多次到委托人所在镇村实地调查,向村干部和当地群众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历程艰辛,走完了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最终,凭借不屈不挠的坚韧毅力和扎实过硬的业务功底,再审阶段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十多名当事人联名向她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二、勤勉尽责,文明执业

律师工作不仅是谋生的职业,更是一项需要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要时刻保持敬业精神,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每个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义。她始终将对事业的无尽热爱根植于心,坚持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时刻用诚信、尽责、高效、精益求精的服务宗旨要求自己,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王某幼年身体被高压电电击所伤致残,不久父亲患忧郁症,母亲提出离婚。父母离婚后,母亲音信全无,王某一直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2019年至2021年期间,她先后多次为王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的一审、二审提供法律援助。该案从一开始的驳回起诉到最后的诉讼请求全部得以支持,前后耗费近三年时间,终于帮王某获得十多万元赔偿款。

三、热心公益,奉献社会

当今,律师已成为公益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坚持执业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

执业以来,她一直十分重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常常心系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用公益之心践行律师担当。祁某是一位76岁的老年人,且医生确诊为食道癌晚期,对其赡养事宜其五名子女相互推诿,无人问津。老人无奈,只好拖着病重的身体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她接受指派时,正值炎炎夏日,不畏酷暑,顶着烈日到老人入住的医院,一面宽慰老人的情绪,一面向老人了解案件的始末,并逐一与老人子女进行沟通。电话沟通不了的,就亲自到住所、工作单位,并邀请他们的亲戚、相关领导出面协调。付出总有回报,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每个子女均表示无条件赡养老人,为老人治病。案结事了关心不了,事后,她多次去看望祁秀英,老人每次都激动不已,连声道谢。这份感谢让她深深体会到帮助他人带来的欣慰和满足。自执业以来,她先后办理了二百余件法律援助案件,为数百名人民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

用心写好司法为民答卷,让法治之花在基层绽放。在执业律师路上,曾志琴乘风破浪、砥砺前行,散发出法律人自信、独立、从容、坚韧、豁达的魅力,用一颗赤诚之心诠释巾帼律师之美。

来源:建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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