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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四聚焦”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2023-04-06 17:43 [ ] 浏览次数:


东台市司法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等各项工作,实现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三个100%,为加快法治东台建设进程、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供给。

一是聚焦制度引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制度建设,对2012制定的《东台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东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向各单位征集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并以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等为重点规范领域,市司法局拟订制定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印发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起草部门负责起草文件,市司法局负责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实行专人对接、专人负责,确保能够及时、有效沟通和报送文件、掌握情况、反馈信息。

二是聚集高质高效,进行科学论证。认真组织调研,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和制定前,均要求起草责任单位充分论证相关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预估有关行政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尤其是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专业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和听取社会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召开专家论证会、行业协会等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文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坚持集体审议,审核通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均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坚决避免违法决策。坚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如实记录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载明相关不同意见,确保规范严谨、有据可查。

三是聚焦备案监督,突出规范管理。全面启用“江苏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电子报备系统,同步开展纸质报备、电子报备,全年未发生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不及时或不规范情形。畅通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反馈渠道,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制定质量、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确保文件实效性。实行文件有效期制度,组织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予以废止6件、宣布失效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清理结果,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四是聚焦中心大局,全面履职尽责。印发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个关键环节,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得到严格执行。助力经济发展,全年共审核各类发展规划16件、政府文件、协议等96件,有力推进政务运行程序、内容“双规范”。强化专业支撑,规范政府法律顾问运行机制,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最大程度减少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潜在风险。

来源:东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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