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社矫对象再犯罪,进一步强化社矫对象在矫意识,增强社矫对象道路交通守法意识,大丰司法局多举措开展社矫对象交通安全教育行动,层层递进,效果显著。
一是反复“说”。把好入矫关,在社区矫正对象须知中明确要求不得无证驾驶等规定,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容易发生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划定红线。严格开展“三期”“三项”教育,开展交通安全分类教育,签订交通安全告知书和责任书,使社区矫正对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严格“查”。在全区开展“无证驾驶专项清查”行动,司法局利用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和“盐智矫”系统,梳理无证驾驶行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核实,最终由法院裁定,全程受检察院检察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已累计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类社区矫正对象提请撤销缓刑8人,成功收监执行8人。公检法司联合出动,高效配合,有力构建无驾驶资格社区矫正对象“查管育”工作格局。
三是警示“学”。整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人员档案,形成典型案例上报市局、省厅,作为警示教育活动素材,在全区范围内宣传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尤其是受到过训诫、警告处分的矫正对象赴盐城监狱和方强强戒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模拟在监羁押罪犯管教模式,感受在监服刑生活,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珍惜社区矫正机会。
四是“再”教育。元月12日,大丰区司法局联合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区检察院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专题讲座,通过案例分析、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等方式,向社矫对象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事故预防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再次告诫社矫对象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自身、家庭以及他人负责。
来源:大丰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