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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多措施扎实开展特殊人群帮扶活动

发布日期:2024-01-05 17:52 [ ] 浏览次数:

                                            

年末将至,建湖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部署。

一、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真正做到了组织、帮教措施和帮教责任制的落实。

二、加强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强化了就业技能知识培训,组织文化等有关部门开展阳光培训工程活动,使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掌握了一定的实用技术和工作技能,为就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结合乡镇实际,对符合享受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刑释解教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了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在帮教上下功夫,把所有对象按照重点人员、一般人员和放心人员进行分类分级别帮教,把极易重新违法犯罪的对象列为重点帮教对象,归为“红色”人员,对其重点帮教,一月一回访,定期不定期与其谈话,确保不再违法犯罪;把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很小的对象定为一般帮教对象,列为“黄色”人员,对其进行一般帮教,一季度一回访,确保不再重新违法犯罪;把犯罪时是偶犯,且社会危害不大的对象定为放心帮教对象,列为“蓝色”人员,对其进行放心管理,半年一回访。

023年5月份刑满释放的赵某,46岁,家住沿河镇沿东村,多次服刑,妻子离异,家里年迈父母,没有生活来源,出监后,多次的服刑经历让他和社会严重脱节,一度无所适从。这时,他的脑海反复呈现管教的话:“出监后要到当地司法所报到,有困难找政府。”

赵某来司法所寻求帮助的时候,沿河司法所所长马所热情地接待了他,一是通知他的爸爸等亲属来司法所,让其与亲人见面,让他感到关爱,用亲情来感化他,疏导他的茫然心理,解决他的思想问题;二是沿河司法所照顾其生活费500元,用于解决其临时生活;三是司法所协调民政部门给予其临时救助,送去了生活必需品;四是协调沿东村委会帮助落实责任田,在秋收之后,将赵某的责任田落实到位。之后马所到赵某家中走访,询问他的生活、工作情况。目前,赵某在建湖一家企业打工,能够自食其力,照顾家庭,对新生活充满了期待,对新生活充满了信心,他说:“我要好好工作,悉心照顾孩子,供孩子上学,把亏欠孩子的补回来,好好改造,给孩子做一个好榜样。

来源:建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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