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勤、情、新、制”四字诀,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以“勤”为本,靠前服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聚焦特定群体和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五‘服’临门”品牌,以“法宣进门、法援上门、公证登门、助企有门、回访入门”为抓手,推行“五‘服’临门”式精准主动服务。今年以来,走访企业4家,通过入企“把脉问诊”,开出“法治良方”,起到助企纾困、惠企安企的积极作用。
以“情”为线,贴心为民。深入企业、工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解答有关欠薪、劳务合同等热点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无法亲自前来申请的群众实行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为妇女儿童开通绿色通道,涉及妇女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质服务”原则,精选在妇女儿童维权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律师负责。
以“新”为先,擦亮品牌。在各乡镇成立“1+N”公共法律服务团,将乡镇和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人民调解员等服务力量纳入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顾问进村居(社区)、企业园区”活动,积极将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向企业延伸。
以“制”为纲,规范运行。实行制度上墙,推行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严格遵循首问责任制,全程做好来访接待、解答咨询、申请受理、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服务工作。相关服务实行“容缺办理”机制,当事人确保自己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即可先行为其受理,容缺的材料在规定时限内补齐即可受理,且补正的容缺材料可以通过邮寄、微信、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送达,有效解决申请人多跑路问题,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来源:响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