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服务中的作用。阜宁县司法局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法律明白人实务能力,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能量。
一是以“选”为切入点。将人才选拔作为构建高素质法律工作队伍的首要任务。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育标准。明确实施选拔条件、培养和使用管理实施措施,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有据可依。从农村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首先从村干部、党员、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选取政治素质强、法律素养高、道德品质好、服务意识强的人员担任法律明白人,同时充分吸纳各行业离退休老干部、离职村组干部、老党员、农村乡贤人员参加到法律明白人队伍中来,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保障一流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
二是以“学”为落脚点。广泛开展法律明白人日常培训,持续提升法治素养,开展系统培训,灵活采用集中系统辅导、远程网络培训、现场观摩教学、法治文化熏陶等多种方式,分层分批分类开展培训,以学促践,以学促用,增强法律明白人工作能力和活力。认真贯彻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按照法律明白人分级培训原则,县司法局组织各村(居)法律顾问在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上开展法治讲座;各镇(街)司法所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培训。
三是以“宣”为实践点。线下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结对子,畅通面对面工作渠道,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乡村法律明白人熟悉辖区公共事务、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根据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实际情况和特长优势,安排他们参与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通过实践锻炼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线上依托“法润民生”微信群,鼓励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发布普法知识,随时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烦心事”,通过与群众持续不断的良性互动,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是以“考”为关键点。明确考核内容,将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履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实绩突出、广受群众好评的法律明白人进行适当激励,在普法先进表彰中为法律明白人预留适当比例。对不认真履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积极选树典型,挖掘选树先进典型,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治理实践,突出弘扬法律明白人投身法治建设、热心公益事业的先进事迹。
来源:阜宁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