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成立领导专班,进行任务分解,层层落实开展各项活动。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未成年人。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区“八五”普法规划和每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深入校园、社区、网格,定期进行法治宣讲,开展“送法进校园”、学法律创“三无”争“三好”为主题的普法宣教活动。放大区“夕阳红”品牌效应,依托区“夕阳红”法治宣传队、“都司爱”等法治宣讲力量,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学习宣传。强化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等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纠纷化解维权未成年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司法所作用,定期对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侵权损害赔偿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纠纷进行摸排,及时登记。在调处中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原则,联合学校、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等多方力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早干预,始终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涉未成年人的矛盾纠纷始终,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引导家庭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贯穿调解全过程,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法援维权护佑未成年人。全面加强建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残联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配备办理未成年人法援案件的优秀律师坐班。组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援助律师团”,为未成年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对留守、困境、残疾儿童中心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实行一援到底。开辟未成年人保护“绿色通道”与法律援助全覆盖式路径。
四是教育矫治帮扶未成年人。对被判决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开展社区矫正,通过制定社区矫正个案,实施差别化管理教育,建立矫正小组时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召开家长恳谈会与家长做好沟通,达成一致,双方共同努力,做好监管工作,未成年矫正对象违法犯罪有其复杂的心理原因要加强心理矫治,重塑健全人格,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单独存档严格隐私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五是拓展案例警示未成年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作用,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巡展活动。推动执法司法机关每学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以事警示,促使未成年人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举办未成年人欺凌案件警示教育讲座,提升未成年人防范身边不良侵害和抵制违法犯罪意识,远离违法行为、远离人身伤害。联合区夕阳红“法宣队”常态化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运用监所共建机制组织未成年人代表到监狱、戒毒所参观,以身临其境方式接受警示教育,组织监狱、戒毒所到我区开展常态化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来源:盐都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