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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建立“乡镇综合执法+法律顾问”模式

发布日期:2024-10-31 17:57 [ ] 浏览次数:

                                              

响水县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执法实践,为规范提升乡镇综合执法水平增添助力。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乡镇综合执法局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执法案卷审查35起 ,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3起,开展现场普法16场次。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构建乡镇依法执法体系。县委依法治县办、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县各乡镇综合执法局全部设立法治审核室,配备1名法律顾问。由党政办主任兼任法治室主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乡镇综合执法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各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与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落实法律顾问每周到综合执法局上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确保能够及时处理执法单位交办的重大、复杂、疑难、紧急问题。

二是落实工作职责,助推综合执法规范落地。明确法律顾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参与案卷审核。对综合执法过程中法律适用、执法程序、事实证据、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查,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法律适应不当、文书填写错误等问题,及时指正,给予法律意见。为执法队伍的日常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围绕专项执法活动,协助开展普法宣传,增进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定期开展执法队员法律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参与重大、复杂、疑难的执法活动,及时提供法律对策,减少法律风险,化解执法矛盾,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形成赋能执法长效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以及工作台账,加强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的协调、考核与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规范工作内容和流程。建立综合执法监管机制,完善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工作制度,加强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将镇区综合执法法治审核工作运行情况列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准化。

来源:响水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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