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司法局以乡村依法治理为抓手织好“多维法网”,营造乡村法治氛围,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筑牢基础网,夯实法治“压舱石”。聚焦村规民约,引导全县6家律师事务所、1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担任15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协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凝聚基层法治队伍力量,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切实推动村民自治,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和工作体系,引导各村(社区)打造亮点特色议事品牌,激发法治乡村建设新活力。协助完善议事流程,以“援法议事”基层站点建设为依托,全面收集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以“民事民提、民声民议、民事民评、民事民决”为议事原则,打破传统模式、协助村民培养法治思维的能力。充分发挥廉勤监督员群众“身边人”作用,针对评议事项开展实时监督,将群众对于服务项目的看法和评价及时上报,以便乡镇(街道)和村两委及时完善和改进服务,做到精准施策。
二是强化示范网,培育法治“领头雁”。扎实推进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组织村(居)两委、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农村普法骨干,就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提升自身法律素质,进一步发挥好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的作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律讲堂,法律案例讲座等,同时将辖区内有威望、有德行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等组成乡贤团,培育不同特色的乡贤文化,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共举办各类培训活动10场次,覆盖人员1000余人。围绕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法治公园、农村法律图书角等,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各类典型,组织开展专项观摩、学习,发挥普法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升级解忧网,开辟法治“快车道”。织密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详细了解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聚焦矛盾多发领域日常化开展信息联采、隐患联排、矛盾联调等基础工作,实现村居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矛盾调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实行以案定补,增强法律顾问工作主动性。启用“网格+警格+调解”模式,对突发案(事)件、群体性事件联合“会诊”、联动“出诊”,实现快速处置。同时,健全完善“有事好商量”一村一室,让群众有地方“找说法”,形成群众“说事”、村贤评理、法律明白人“说法”,调解员“和事”,村干部协调“办事”的有效机制。今年以来,各乡镇共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件,其中突发案(事)件、群体性事件2件。
来源:响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