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精神,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及国家政策调整,市司法局牵头开展了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经梳理汇总后草拟了《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4年11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传真:69185805
2. 电子邮箱:ycfzbfgc@163.com
3. 通讯地址:盐城市盐马路246号盐城市司法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盐城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