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减轻企业诉累,阜宁县司法局推进县域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一是吸纳“多元化”资源,健全组织架构。出台《阜宁县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指引》,整合人社、工会、工商联、综治、律师等调解资源,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矛盾纠纷联调、调处力量联动、信息资源联通的工作格局。指导17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3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调研,摸清人民调解组织现状,鼓励有一定规模、需求的企业率先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深挖企业内部潜在调解员资源,适当补充各级调委会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组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已成立企业调委会39家。
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指导。深入企业指导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和指导工作,推进企业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落实经费保障、统一名称标识、规范场所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指导企业调委会依法建立预防排查、纠纷调处、案卷管理等工作机制。联合法院、工会、人社部门定期开展企业调解员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的业务知识、调解技能和办案水平,打造高素质调解员队伍。真正发挥企业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目前,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现场示范指导等服务活动达60余场次。
三是开展“专业化”运行,提升化解质效。引导企业调委会开展常规性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与企业对接,依法开展企业内部调解,加强沟通,达成和解,推行“自助式”纠纷处理模式。简单争议案件车间、工段、班组就近就地化解,重大集体争议案件,组织人社、工会、工商联、企业调委会联合调处。协助企业调委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企业劳动领域如果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人社、工会等相关部门报告。今年以来全县39家企业调委会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49件,既减轻企业诉累,又降低维权成本。
四是推广“品牌化”战略,打造服务标杆。在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18个“枫桥盐商”窗口,专门受理涉企纠纷,今年窗口累计受理化解矛盾纠纷33件。持续加强“宁愿调”涉企矛盾调解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企业形成“学调解、愿调解、会调解、善调解”的大好格局,引导企业主动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单位认定和金牌选树活动,推广“法治体检”和“合规体检”,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更好履行“抓前端、治未病”职责。
来源:阜宁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