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司法局近三年先后培养了2296名“法律明白人”,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护航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党建引领,做基层治理“实践人”。阜宁“法律明白人”队伍中近三分之一是党员干部,“党员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桥头堡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构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离不开党的全面领导”,不仅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村(居、社区)事务依法依规、民主管理,成为助推法治阜宁建设的主抓手,还带领基层群众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坚强阵地作用,打通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明白人”已累计提供法律服务2.3万人次,接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
二是普法宣传,做学法用法“引路人”。“法律明白人”普遍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能力,能随时随地开展紧贴实际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年365日,一天饭前午后,全天时全地域通过拉家常、答咨询、嘘寒问暖方式,摒弃高大上的政治说教,运用生动又接地气的方言俚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逐步成为群众中集学法良师、普法高手、用法参谋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鼓励村民参与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为农村群众学法用法引路、指路。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明白人”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0余次,为辖区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保障平安,做社情民意“传声人”。“法律明白人”选拔自村居、生活在村居,对村居内的社情民意有最直接的感知渠道。他们就是村居内的“活地图、活档案”,通过入户走访,与群众交朋友拉家常,及时捕捉群众的需求和呼声,对苗头性、敏感性的不稳定因素,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上报,并重点搜集村居内妇女儿童、老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个体经营户等重点人群法律需求。今年以来,硕集社区双桥村“法律明白人”就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土地流转、民宿项目等事项召集“援法议事”活动5场次,收集各类社情民意67条,群众自治能力明显提升,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民主科学。
四是服务基层,做定分止争“解忧人”。“法律明白人”是村庄里的“法律土专家”,在乡村基层具有人熟、地熟、事熟优势,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处置纠纷。他们以乡亲、老友的身份,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参与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发生的小矛盾、小纠纷,效果好、效率高。依托“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和339个村级调解工作室,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司法局还定期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明白人”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达800余件,在农村基层初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五是激发活力,做乡村振兴“护航人”。“法律明白人”积极向群众宣传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法治能力,激发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充满正能量的法治宣传,弘扬主旋律的传统文化,对培育群众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风尚,起到凝聚民心的作用。“法律明白人”在工作过程中,把法治作为解决问题的“底线”,引导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改善治理模式、提高治理能力,打通基层治理“微循环”。罗桥镇张赵村自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以来,未发生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已成为远近闻名的产业村、小康村、幸福村、文明村。
来源:阜宁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