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修正草案)》、《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csfjlf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司法局立法处;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盐马路246号,邮政编码:224005。
三、反馈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0日
附件:
1. 《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修正草案)》
附件1:《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修正草案)》.doc
2.《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
3.《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
附件3:《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docx
盐城市司法局
2025年8月21日
